本基金接受海内外关心、支持浙江大学岩土工程学科建设的社会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自愿捐款(现金、汇款或支票均可)及实物捐赠(岩土工程教育科研所需设备、仪器、软件等实物)。
捐赠方与受赠方互动方式
受赠方邀请捐赠方参加曾国熙讲座;
给捐赠方颁发证书,并按年度编号登记汇编成册,在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校友通讯录上公布;
捐赠额壹万元以上者聘请为基金理事会理事;捐赠额五万元以上者聘请为基金理事会常务理事;单位捐赠时由捐赠单位推荐一名参加基金理事会;
浙江大学岩土工程学科主动向捐赠单位推荐优秀博士、硕士、本科毕业生,开展教育、科技合作;
浙江大学曾国熙讲座基金管理委员受理捐赠,并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。
本办法由理事会制订、修改、审议、通过,由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捐赠事宜咨询方式:
办公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 号
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A329 室
邮政编码:310058
联系电话:0571-87951339
联系人: 朱姝
电子信箱:vickizhu@zju.edu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