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申请互助济困基金困难补助费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08-04-20浏览次数:2

根据原浙江大学教职工互助济困基金章程规定,决定在五月初召开常务理事会讨论审批互助济困基金困难补助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请对象:必须是原浙江大学教职工互助济困基金会员,并且是家庭困难,本人病重自负医疗费较高的或者因意外灾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,直系亲属有重病造成经济困难的均可申請。

二、申请办法:申请者先口头向所在院级工会提出申请并陈述申请理由,然后由院级工会决定是否报批,同意报批的即发给《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教职工互助济困基金会员困难补助申请表》。

    表格下载:http://zdgh.zju.edu.cn/admin/upf/file/1191031943.doc

三、申请时间:院级工会同意申请的教职工在430日前填好申请表,并经所在单位院级工会主席签署意见后送玉泉校区工会办公室。

浙江大学工会玉泉校区办公室

2008415